| 一 、秘书处是委办党组、仲裁委全委会议、主任会议及办公室主任会议的办事部门, 负责提出学习、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的意见。
二 、做好保密、信访登记处理。
三 、负责本委文件的起早和各类文件的管理。
四 、负责委、办印签的使用和管理。
五 、负责委、办组织人事、工资、财务和档案的管理。
六 、负责仲裁委委员、仲裁监督员的日常联系。
七 、负责委、办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和日常联系。
八 、负责办公用品、固定资产、抵值易耗品、图书资料的购置、管理和文件资料的印刷、报刊、杂志的订阅、收发以及信函的收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