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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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仲裁案件仲裁费计算

(适用于互联网仲裁案件)

  • 计算结果 单位:元
  • 受理费:¥0.00
  • 处理费:¥0.00
  • 合计:¥0.00

说明:因小数位四舍五入顺序的不同,以上计算结果与本会立案部门的计算结果可能会略有差异,以立案部门的计算为准。

青岛仲裁委员会互联网仲裁案件收费标准

  一、该标准适用于青岛仲裁委员会受理的适用《青岛仲裁委员会互联网仲裁规则》的案件收费。

  二、互联网仲裁案件仲裁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

  三、收费标准为:

仲裁费
争议金额(人民币)
收取比例

案件受理费

5千元(含)及以下部分
100元
5千元至5万元(含)部分
4%
5万元至10万元(含)部分
3%
10万元至20万元(含)部分
2%
2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
1.5%
50万元至100万元(含)部分
0.8%
100万元以上部分
0.4%

案件处理费

6万元(含)以下部分
该部分案件受理费的45%
6万元至100万元(含)部分 
该部分案件受理费的20%
100万元至300万元(含)部分
该部分案件受理费的15%
300万元至5000万元(含)部分 
该部分案件受理费的12.5%  
5000万元至1亿元(含)部分
该部分案件受理费的10%  
1亿元以上部分  
该部分案件受理费的5%  
  仲裁规则适用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当按照与所适用仲裁规则相匹配的仲裁收费标准补交仲裁费。

  四、该标准自2024年2月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