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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仲裁委员会案件受理服务指南

时间: 2024-03-06


一、立案前须知

(一)受案范围

本会依据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仲裁协议受理国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以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下列纠纷本会不予受理: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劳动争议;

4.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纠纷。

特别提示:有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于劳动合同、工资、社保、福利、工伤医疗费、离职等方面的劳动争议,不属于本会案件受理范围。青岛劳动争议仲裁请直接拨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0532)12348转4咨询。

(二)仲裁保全

当事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损害的,可以申请仲裁保全。当事人自行确认有管辖权的法院后,可在仲裁立案或案件受理后的仲裁程序推进过程中向本会提交保全材料,由本会将保全申请及相关材料转交当

事人指明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办理,其他有关手续由保全申请人向法院提供。

(三)裁决效力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终局效力,并和法院生效判决具有同等的强制执行力。

二、在线预立案

在线立案网址:http://www.qdac.org/dsrzq/zxla/

申请仲裁的当事人请使用电脑登录并进行预立案,预立案审核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为提高案件审理处理效率,请对照《青岛仲裁委员会关于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材料准备清单》中载明的要求制作和上传《仲裁申请书》,准确填写当事人、代理人信息和仲裁请求,并提交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或仲裁协议等初步证据。

特别提示:本会目前采用线下线上结合方式推进仲裁程序。未进行线上预立案而直接邮寄材料,将会影响对应案件的材料审查进程和处理效率,且对后续仲裁程序推进造成不便,请知悉。

三、提交纸质材料

(一)材料准备

详见附件一《青岛仲裁委员会关于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材料准备清单》、附件二《青岛仲裁委员会关于仲裁保全申请的材料准备清单》

特别提示:如需查阅仲裁文书模板,请登录本会官网:http://www.qdac.org/,点击“ 当事人专区”中的“下载中心”界面,进行下载和填写。

(二)材料提交

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后,请将完整版纸质材料邮寄或送至青岛仲裁委员会案件受理处。

四、预交仲裁费

(一)收费标准

详见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费收取标准。

(二)仲裁费计算

本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均提供仲裁费用快算服务,敬请登陆或关注。

(三)缴费方式

收到通知缴费的短信后,请登录在线办案平台的“费用管理 ”模块获取缴款通知书。目前仅支持以下三种缴费方式:

1. 支付宝/微信扫码缴纳→20位缴款码在缴款通知书左上角;

2. 企业网银支付需登录“青岛市财政局”官网→“非税缴费 ”模块→输入缴款通知书左上角20位的缴款码和申请人名称→下一步支付方式选择“企业网银”支付;

3. 根据缴款通知书左上角20位缴款码去银行柜台缴纳。(现支持银行:邮储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青岛银行、青岛农商行)

特别提示:(1)因小数位四舍五入顺序的不同,计算结果与本会案件受理部门的计算结果略有差异的,以案件受理部门的计算为准。(2)适用本会互联网仲裁程序、金融仲裁程序、旅游纠纷快速仲裁程序、仲裁确认程序的案件仲裁费收取标准详见不同仲裁规则。(3)缴费期限为15天,自开具缴款通知书之次日起算。(4)缴费凭证可登录在线办案平台的“费用管理”模块获取。

五、案件受理

仲裁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自收到仲裁费之日起相应期限内予以受理。(具体期限详见不同仲裁规则)

六、立案咨询

咨询电话:0532)85768569/85768579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大厦B座14楼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30 (本会受理案件的开庭时间不受此限)

本指南自202418日起施行。

附件:1.青岛仲裁委员会关于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材料准备清单

2.青岛仲裁委员会关于仲裁保全申请的材料准备清


青岛仲裁委员会案件受理服务指南 - 青岛仲裁委员会

青岛仲裁委员会案件受理服务指南

发表于: 2024-03-06


一、立案前须知

(一)受案范围

本会依据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仲裁协议受理国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以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下列纠纷本会不予受理: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劳动争议;

4.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纠纷。

特别提示:有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于劳动合同、工资、社保、福利、工伤医疗费、离职等方面的劳动争议,不属于本会案件受理范围。青岛劳动争议仲裁请直接拨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0532)12348转4咨询。

(二)仲裁保全

当事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损害的,可以申请仲裁保全。当事人自行确认有管辖权的法院后,可在仲裁立案或案件受理后的仲裁程序推进过程中向本会提交保全材料,由本会将保全申请及相关材料转交当

事人指明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办理,其他有关手续由保全申请人向法院提供。

(三)裁决效力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终局效力,并和法院生效判决具有同等的强制执行力。

二、在线预立案

在线立案网址:http://www.qdac.org/dsrzq/zxla/

申请仲裁的当事人请使用电脑登录并进行预立案,预立案审核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为提高案件审理处理效率,请对照《青岛仲裁委员会关于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材料准备清单》中载明的要求制作和上传《仲裁申请书》,准确填写当事人、代理人信息和仲裁请求,并提交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或仲裁协议等初步证据。

特别提示:本会目前采用线下线上结合方式推进仲裁程序。未进行线上预立案而直接邮寄材料,将会影响对应案件的材料审查进程和处理效率,且对后续仲裁程序推进造成不便,请知悉。

三、提交纸质材料

(一)材料准备

详见附件一《青岛仲裁委员会关于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材料准备清单》、附件二《青岛仲裁委员会关于仲裁保全申请的材料准备清单》

特别提示:如需查阅仲裁文书模板,请登录本会官网:http://www.qdac.org/,点击“ 当事人专区”中的“下载中心”界面,进行下载和填写。

(二)材料提交

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后,请将完整版纸质材料邮寄或送至青岛仲裁委员会案件受理处。

四、预交仲裁费

(一)收费标准

详见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费收取标准。

(二)仲裁费计算

本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均提供仲裁费用快算服务,敬请登陆或关注。

(三)缴费方式

收到通知缴费的短信后,请登录在线办案平台的“费用管理 ”模块获取缴款通知书。目前仅支持以下三种缴费方式:

1. 支付宝/微信扫码缴纳→20位缴款码在缴款通知书左上角;

2. 企业网银支付需登录“青岛市财政局”官网→“非税缴费 ”模块→输入缴款通知书左上角20位的缴款码和申请人名称→下一步支付方式选择“企业网银”支付;

3. 根据缴款通知书左上角20位缴款码去银行柜台缴纳。(现支持银行:邮储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青岛银行、青岛农商行)

特别提示:(1)因小数位四舍五入顺序的不同,计算结果与本会案件受理部门的计算结果略有差异的,以案件受理部门的计算为准。(2)适用本会互联网仲裁程序、金融仲裁程序、旅游纠纷快速仲裁程序、仲裁确认程序的案件仲裁费收取标准详见不同仲裁规则。(3)缴费期限为15天,自开具缴款通知书之次日起算。(4)缴费凭证可登录在线办案平台的“费用管理”模块获取。

五、案件受理

仲裁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自收到仲裁费之日起相应期限内予以受理。(具体期限详见不同仲裁规则)

六、立案咨询

咨询电话:0532)85768569/85768579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大厦B座14楼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30 (本会受理案件的开庭时间不受此限)

本指南自202418日起施行。

附件:1.青岛仲裁委员会关于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材料准备清单

2.青岛仲裁委员会关于仲裁保全申请的材料准备清